时间:2018/6/26 8:20:08 点击:3424
税制改革是一直是近年政府工作的重点,也备受国人关注,在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出台意味着个税改革即将落户后,房地产税的推进工作也迎来一波热议。
房地产税问题由来已久,自2013年11月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后,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这几年来不断提及,到2015年8月,房地产税正式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意味着立法启动。不过从最近两三年的实际情况来看,“风声”不少,实质性举动不多,犹如草案出台之前的个税改革。
房地产税方案会不会像个税改革草案那么突然,不得而知,但可以确定的是,出台房地产税十分必要,而且时机已至。财政部相关负责人此前亦直言,房地产税制改革至今未推出的一大原因是涉及大量利益调整,下一步将“义无反顾”推进改革。
之所以要推出房地产税,理由之一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过去两三年间,中国房价上演了从一二线城市到三四线城市的上涨潮,房价过万县城比比皆是,杭州、西安、武汉、成都等二线城市今年还上演摇号抢房潮。抑制高房价需要多措并举,房产税开征也是手段之一。
为地方政府增加一个稳定的税收收入来源则是推出房地产税的另一重要原因。近两年以来,中小城市因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而库存压力大减,大城市则通过“租售并举”多渠道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未来土地财政都不再是选项。少了土地财政这一块近二十年来持续稳定的财政收入后,地方政府自然需要寻找弥补之策。
而且,作为房地产税出台的重要前提,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已实现全国联网,不动产登记体系进入到全面运行阶段。也就是说,个人名下多少处住房将在系统里一览无余,为房地产税征收提供了基础数据。
在明确房地产税征收的意义和时机后,下一步的重点是如何征收。如果参照发达国家通行的普遍征收,以房屋评估值为计税基础,那么影响将非常之大,特别是大城市的居民。以一线城市为例,十几年前不到百万的房产,如今或许是市值千万,即便税率千分之五,以七折征收,每年三四万的房地产税对一般家庭而言是不小的支出,对提振国内消费也颇为不利,特别是如果这是家庭**住房。
因此,房地产税具体方案要符合中国国情,如果对家庭**一套住房仍旧征收,无疑将产生抑制消费、增加居民负担等负面影响;但如果居民拥有三套以上住房,可以通过“假离婚”等手段避税,也是必须堵上的制度漏洞。
实际上,除了按照套数来决定如何征税外,也可以按照人均居住面积进行征税,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2016年末中国人均居住面积为40.8平方米,可设置一个略高于人均居住面积的免征额,超过视为奢侈性居住,进行征税,如此不失公平。
更为重要的是,房地产税从设计到征收过程纷繁复杂,也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难以做好“一步到位”。因此,房地产税应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平稳推进,这也符合“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同时,各地房地产情况差异大,应给地方充分授权,可在授权范围内选择具体开征时间、适用税率、征收对象,从而有利于房地产税平稳落地。
总之,房地产税开征的条件已经具备,方案不够完善也不是一拖再拖的理由,与同样复杂的个税改革一样,可以在实践过程中逐步修正并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