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6/26 9:13:46 点击:3553
近日,央行发布《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2018)》肯定2017年监管部门发布多项严控消费信贷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投资“现金贷”业务相关产品等方面取得的明显成效,并要求下一步金融机构应平衡好监管与发展的关系,促进消费金融规范发展。
央行此举向市场明确地传递出严格防范消费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的信号。它一方面表明央行对房地产调控的重视,同时也说明目前房地产信贷领域依然存在不少问题,尤其是银行金融机构消费贷“变换马甲”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和楼市领域的暗道依然没有完全截断。
最近国家审计署的一份审计报告显示,9家大型国有银行违规向房地产行业提供融资达360.87亿元,抽查的个人消费贷款中也有部分实际流入楼市和股市。这还只是被审计的9家大型银行,而如果加上其他没被审计的银行机构,通过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和楼市的资金可能远远大于这个数额,这应该是一个相当大的数据。央行提出严防消费贷资金流入房地产领域不是故作呻吟,而是对国家审计署披露出的问题的有效回应。
从某种意义上说,“管住了银行消费贷就是管住了房地产投资的冲动”。审计署报告指出,2017年消费贷款突然暴涨,背后有流入房地产市场的嫌疑。银行作为房地产调控的关键角色,既是“裁判员”也是“运动员”,因此银行有违规放贷的冲动,过去多轮房地产爆发,都是从银行的放贷冲动开始的。很明显,调控楼市就是调控资金,楼市火爆是因为投资投机,投资投机需要资金,其中很大部分来自银行,因而“管住了银行就是管住了房地产”。
个人消费贷款违规进入房地产领域或楼市,其后果是相当严重的:首先,它消弭各级政府调控房地产政策的成效,使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难以形成并发挥作用,聚集市场风险。其次,影响我国货币信贷政策真实性,使贷款真正用途被假象迷惑,无法给中央决策层提供准确的决策依据,影响宏观产业调控政策的准确性、严肃性和有效性,最终影响我国产业结构的有效调整,对推进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带来不利影响。再次,逃避监管部门的有效监管对银行业信贷安全产生影响,加大银行业信贷经营风险。
显然,央行此次对消费贷款提出监管要求,相当于给消费贷款戴上了“安全套”,可以防止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防止消费贷作为一个“信贷大筐”,将很多不伦不类的贷款都往里装,使银行个人消费贷严重“变异”,避免成为规避监管部门监管的“避风港”和诱发金融风险的源头。央行具体的监管要求,将会成为银行规范经营的“催化剂”:
首先,各银行金融机构应提高思想认识,将严控消费贷纳入推动房地产调控的重要高度。主要是坚持消费行为真实合理审核与把关,有效防范金融风险,认真落实贷款“三查制度”,杜绝以虚假方式套取资金并流入其他领域。同时,银行金融机构应对大额消费贷款的流向进行排查,严查个人消费贷中的违规资金使用行为,确保个人消费贷用途真实,堵塞消费贷流向房地产及其他领域的通道。
其次,全力搞好征信体系建设,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为全面监测消费贷流向提供条件。银行金融机构应积极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完善信用收集、分析评价和监督体系,进一步扩大信用信息覆盖面,加快互联网消费金融信息纳入征信体系的步伐,建立全覆盖的个人征信体系,实现个人征信信息的全面征集和使用,消除消费贷流向房地产领域的一切企图。
再次,金融监管当局应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主要通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建立消费贷款科学监测机制,通过非现场监管数据显露的苗头来判断银行消费贷款流向及可能存在的问题,然后给予风险提示,要求其进行严厉自查和整改。对于发现的问题不及时进行整改或变本加厉地放任消费贷管理,除给予巨额罚款、对银行机构高管给予撤职、取消金融高管资格等行政处罚之外,还应给予提高存款准备金、调减贷款规模等货币政策制裁措施,督促银行机构将严格消费贷监管落到实处,为房地产消肿奠定坚定基础。